而且,那些将老板作为个人意义重要来源的人,一旦被解雇,会极为悲痛欲绝。 在配合实际操作过程中,配合程度就取决于转让方,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大股东,创始人,为了促成交易的目的,肯定是100%的配合,假如你是一个机构投资人的话,公司的想法是我可以配合,但是尽量越简单越好。
” 后来的事实证明,现实总比想象骨感得多。